【课后服务】致全盟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点击数: 7519 更新时间:2021-12-11
尊敬的家长朋友:
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帮助家长解决按时接送学生困难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从2021年秋季学期开始,我盟中小学全面启动实施课后服务工作,学校从周一至周五下午在完成规定的教学任务后开始,结束时间按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安排,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学校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初中学校工作日晚上可开设自习班。广大教育工作者从讲政治的高度参与到课后服务工作,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辅导与答疑,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文体、艺术、劳动、阅读、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
为强化课后服务保障,我盟课后服务实行财政补贴与服务性收费相结合的经费保障机制,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内发改价费字〔2021〕830号),课后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后服务性收费标准每生每学期不超过300元,普通高中学生课后服务性收费标准每生每学期不超过600元。全盟中小学将严格执行自治区课后服务收费要求,同时根据盟教育局、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的《兴安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工作实施办法》要求,将课后服务收取的费用优先用于为参与课后服务的教职工提供相应补助。
广大家长朋友们,在实现课后服务全覆盖的基础上,下一步我盟将继续在提高课后服务质量,丰富服务内容上下功夫,您的关心支持也是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